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0年7月1日清語研所字第1109004022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0年7月19日上午9時至110年7月30日下午5時止。
三、招生語別:閩南語文、客家語文。
四、招生對象(具備以下資格者):
(一)具備大學畢業學歷。
(二)取得閩南語/客家語中級以上能力證照。
(三)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五、聯絡資訊: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曾筱茜專任助理,03-5715131轉73603。
六、檢附閩南語文暨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