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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2條、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609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請查照。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陳巧珣

函轉「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2條、第3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6095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6095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