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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0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沈惠菊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6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62021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徵稿活動,請鼓勵所屬踴躍投稿,尤以撰寫適合國中小學生朗讀之文章為佳。重要資訊如下:

(一)徵稿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二)錄取通知時間:110年10月1日前(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

(三)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請寄至活動專屬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專線0800-699-566或02-77493664。

(四)注意事項: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五)徵選作品一經採錄,每篇稿費為新臺幣900元。相關規定及細節,請至活動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