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3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00051453號函辦理。二、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須具備以下條件:(一)須具備或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新式教師證換證。(二)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三、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四、上開事宜,惠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