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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110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乙份,請務必轉知所屬師生及學生家長,並依規定時程檢附各項資料俾利完成鑑定程序,請查照。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陳巧珣

主旨:檢送本縣110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乙份,請務必轉知所屬師生及學生家長,並依規定時程檢附各項資料俾利完成鑑定程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及本縣109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第6次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鑑定對象:本(109)學年度就讀本縣各國民小學二年級、四年級,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報名者。

三、有關鑑定相關時程及地點,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

四、本鑑定依教育部規定採多元、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實施方式依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

五、旨揭鑑定簡章公告於本縣教育網電子公告(http://mysql.ylc.edu.tw/ann/index.php),並請協助於貴校網站首頁上公告相關訊息,以維護學生權益。

六、請各校核予負責本案業務承辦人於初複選報名、初複選准考證領取、初複選鑑定當日公假(派代)登記,另於上班時間外辦理鑑定相關工作,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定,准以補休方式處理。

七、另檢送本縣110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學生家長應試防疫須知,請學校協助張貼並轉知欲報名之學生家長,配合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