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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0年加強重要節日(春節)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措施工作事宜,請期前評估學校安全狀況,並參酌環境特性,協調相關單位分工合作,加強校區設施及人員安全、公務機密、資訊使用管理安全措施、赴陸宣導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吳聖志

說明:
一、依據「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及法務部廉政署110年1月4日廉政字第11007000100號函辦理。
二、110年重要節日(春節)期間專案安全維護期程自110年2月3日22時起至2月17日24時止,為期15日,請結合學校整體力量分工合作,落實執行預防性檢查及其他必要安全維護工作、機先防處危安及洩密事件,適時提醒員工赴陸相關之規定,以確實維護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
三、檢附本府「110年重要節日(春節期間)專案安全維護計畫」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