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月13日總處培字第11000108572號函辦理。二、查有關天然災害颱風通報之相關作業,業規定於「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並已配合前開作業辦法擬具「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供各界運用,為簡化程序並切合實務運作,旨揭標準作業程序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