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月4日總處資字第1100010001號書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提升人事資料之正確性及可信度,免除人事人員後續辦理各項人事業務之查驗成本,總處WebHR個人履歷表已建置人事資料鎖定功能,經鎖定後之資料即無法編修。請各機關(學校)協助推動當事人利用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線上校對個人資料,經校正之資料,即可由人事人員於WebHR鎖定。
三、WebHR個人履歷表提供鎖定之表別包含:表1基本資料之兵役、表5學歷、表6考試、表16家屬資料之姓名及稱謂、表19經歷、表20考績、表34銓審、表35動態、表38敘薪、表51專長。各表並提供附件上傳功能,人事人員須於資料校對後、鎖定前,上傳必要之佐證資料掃瞄檔。
四、各機關(學校)人事資料鎖定權限,由本府人事處系統管理者設定為具備「個人資料編輯」權限之人員,即直接具備「資料鎖定權限」。此方式主要應用情境為,本府人事處授權各機關(學校)可編輯維護個人資料之人事人員,可自行於確認資料無誤後,逕行鎖定資料。
五、人事資料解鎖權限,將由本府人事處系統管理者設定予各人事機構主管(兼任辦人事人員);未來配合人事資料鎖定考核作業或考量資料正確性及可信度,必要時,收回解鎖權限,統一由本府執行之。
六、另依後附人事資料鎖定操作手冊第捌點各表建議鎖定方式/其他注意事項1規定(預計110年7月後啟用),未來將改採用Mydata方式提供新任人員編修履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