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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書函以,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參加實體課程基礎訓練成績及格,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者,得否適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所定免除基礎訓練一案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吳聖志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0年1月5日公訓字第1090012942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書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