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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府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修正,部分單位名稱變更,發文代字修正如說明段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吳聖志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9年12月22日府人力二字第1093112583號函辦理。
二、本府勞工處更名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並新增青年事務發展科,發文代字為「府勞青」字。
三、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及檔案科,整併為文書檔案科,發文代字為「府行文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