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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府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修正,自109年12月25日生效,部分單位名稱變更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吳聖志

說明:旨揭修正案,前經本府109年10月30日府行法一字第1092904518A號令發公布,續經中央主管機關分別備查,並自旨揭日期生效,案內所涉本府部分單位名稱變更如下述,請各級機關、學校、單位配合修正:
一、本府勞工處更名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並新增青年事務發展科。
二、本府行政處文書科及檔案科,整併為文書檔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