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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宣導:發生火災的常見原因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資料來源: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張維霖

轉載自消防署網站

防火準備(一)電氣

  1. 插頭及插座鬆動,因接觸不良產生火花熔解絕緣被覆,造成短路著火。
  2. 插頭因長期使用或所在環境潮濕而容易累積塵埃或水分,使原本分開的兩極形成通路,造成積污導電現象而短路著火。
  3. 電線經綑綁後,通電時產生的熱量無法逸散,致使電線溫度升高而熔解絕緣被覆,造成短路著火。
  4. 電線因不正確的拔除插頭方式致使內部銅線斷裂或半斷線,造成電流經過時產生過熱或電氣火花,使得導線絕緣及周圍可燃物起火燃燒。
  5. 電線因長時間使用或重物重壓致使老化或破損,造成短路著火。
  6. 電線受拉扯、擠壓、尖銳物固定等因素造成絕緣損傷,造成短路著火。
  7. 室內配線因包藏於室內裝潢中,易因老舊未更換或破損,而發生意外。
  8. 使用瑕疵零件之電器產品。
  9. 冷氣機、電風扇、電暖器等因季節性而長時間使用的電器產品,長年未經妥善保養及未注意其使用壽命,電零組件老舊損壞而易生火災。
  10. 延長線因同時裝接功率超過600W之高功率電器,過負載造成大量電流流通而引起高熱熔解絕緣被覆,造成短路著火。
  11. 使用電暖器烘乾棉被或衣物、發熱電器距離報紙或衣物等可燃物過近、使用瓦斯爐或電熨斗等發熱電器時疏於看顧或中途離開等原因,造成電器周圍可燃物起火燃燒。

(二)遺留火種

  1. 菸蒂未確實熄火,掉在床鋪、沙發、垃圾桶等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2. 蠟燭或香灰餘燼引燃神明桌周圍的可燃物。
  3. 蚊香餘燼引燃周圍的易燃物。

(三)生活用火不慎

  1. 爐火或打火機等點火物品使用不慎。
  2. 未依產品使用說明燃放爆竹煙火。

(四)小孩玩火

由於小孩對大人的行為有好奇性,進而會想模仿、學習大人使用打火機或火柴,且此類點火物品使用簡便,即使是較小年齡的小孩都能輕易點燃,然而小孩不了解火的危險性,再加上對火存有強烈的好奇心,常因玩火而引起火災。

(五)人為縱火

因家庭、經濟、工作、感情或其他生活因素所造成的壓力,無法尋求正當管道發洩,或是因仇、恨衍生出報復心態,因而使人做出許多過度激烈的脫序或報復行為,「人為縱火」即是其中一項嚴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