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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考試院為推廣國家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電子證書暨證明書,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資料來源: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吳聖志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7月4日公參字第1110008829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