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6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13027036號函(如原函影本)辦理。二、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轉知公務員於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對所屬人員嚴加考核並作適當處理,以提升行政效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6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13027036號函(如原函影本)辦理。
二、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轉知公務員於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對所屬人員嚴加考核並作適當處理,以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