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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4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資料來源: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吳笙萍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1164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刪除旨揭防疫規定對於各類場所(域)應配合實聯制之規範,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