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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近期國內疫情升溫,有關本縣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停課標準及防疫措施

  • 發布單位:縣立文安國小
  • 資料來源:縣立文安國小
  • 聯絡人:吳笙萍

一、教育部於111年4月12日公告「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惟考量12歲以下國小及幼兒園學生未施打疫苗,為確保本縣學生健康,補充訂定本縣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停課標準,以供學校遵循。

二、本縣12歲以下國小及幼兒園學校停課標準如下:

(一)預防性停課:1班有1位師生被匡列居家隔離,該班預防性停課1至3天;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匡列居家隔離,該校預防性停課1至3天,若採驗結果陰性,即可復課。

(二)學校有師生確診,參照教育部111年3月3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學校停課標準:

1、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2、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

3、1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學校停課。

三、12歲以上國中及高中學生因已施打疫苗,則依照教育部111年4月12日公告之停課標準辦理。

四、請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3日修正指引落實各校防疫措施外,重申本縣加強防疫措施如下,請各校務必落實配合:

(一)校園僅開放戶外操場,暫停開放室外球場(含運動設施)及室內空間。

(二)建議停辦或延期大型活動以利降低感染風險,如仍需辦理室內100人以上及室外500人以上各項大型活動,須於活動辦理前10個工作日函送至本府業務單位以利審查。

(三)至111年4月30日(週六)止暫緩跨縣市之校外教學、畢業旅行及交流活動,並上課期間全程配戴口罩(不包含直笛吹奏、室外體育課程)。

(四)請各校務必落實量測體溫、訪客實名制及校園環境清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