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一、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情形者。
三、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者。
報考類別及資格(工作內容及聘期):
一、報考類別:九班增置代理教師職缺1名、合理教師員額代理教師職缺1名。
二、報考資格:
1.具有國小普通班教師證書,仍在有效期限內者。(第一款)
2.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為具有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第二款)
3.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為具有大學學歷以上畢業者。(第三款)
4.需具自然領域教學專長或具低年級導師經驗。
三、工作內容:
1.九班增置代理教師職缺1名:
課務方面:擔任本校三至六年級自然教師及其他課程教師每週共20節,負責本校
自然科學教育推展。
行政職務方面:擔任本校網管,負責資訊教育業務、學生獎助學金業務。
2.合理教師員額代理教師職缺1名:
課務方面:擔任本校一年級導師。
行政職務方面:擔任本校第二出納,協助辦理出納業務。
四、聘任期間:經教評會審查通過後,聘期自111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以縣府核定敘薪起迄日為準)
五、正取者未於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之,並不得異議。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或臨時出缺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報名及甄選日期:
一.報名日期:111年7月22日上午8時起~7月26日下午16時止。
二.甄選日期時間:111年7月27日上午9:00。
三.依報名狀況若調整甄試時間,則另行通知應考人員。
四.應考人員應於甄選當天規定時間10分鐘前,到同安國小教導處報到,並提交教學簡案一式3份,逾時以棄權論。
甄選簡章: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公告於
雲林縣教育網「學校電子公告」
(網址:https://education.ylc.edu.tw/News.aspx?n=1336&sms=9685 )
本校網頁電子佈告欄 (https://taes.ylc.edu.tw/News.aspx?n=97213&sms=52827 )
報名方式、日期、地點:
一、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並請附委託書(如附件二)。
二、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05-6341240#011)。
報名繳交表件:
一、填寫報名表:粘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光面相片一式一張。
二、繳驗國民身分證:未攜帶國民身分證(不得以其他證件代替),或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均不得報名。
三、切結書(可自行下載檔案)。
四、甄選簡要自傳(撰寫自傳一篇,於報名時提交)(可自行下載檔案填寫,並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繳驗報考資格證件:(依報考資格規定:如畢業證書、教師登記證、有利於甄選相關證照影本)。
六、繳交證件資料影印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本人私章)。
甄選方式、地點:
一.甄選方式:
1.教學演示:教學課程10分鐘,編印「教學簡案」1式3份,於甄試當日報到時繳交(所需輔助教具請自備)(40%)。
2.口 試:每人5-10分鐘,工作熱忱態度、專業知能、教學理念等(60%)。
二.甄選地點:本校音樂教室。
三.按規定優先錄取第一款參加甄選人員,依次錄取順位為第二款、第三款。總成績未達
80分者,不予錄取。
錄取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一.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招考時間 | 111年7月27日(三) 早上09:00~10:00 | 111年7月27日(三)早上10:00~11:00 | 111年7月27日(三) 早上11:00~12:00 |
符合資格 | 第一款 | 第二款 | 第三款 |
二.甄試成績平均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三.同分之排序依試教、口試成績之順位核算。
成績榜示日期、方式:
甄試成績經本校審查結果於當日公告於本縣教育處網站及本校網站(不另行書面通知)。